中國門都(官方網)來自網絡消息
不同材質材料制造的,其外觀質量應符合規定
A 木質防火門:割角、拼縫應嚴實平整;膠合板不允許刨透表層單板和戧槎;表面應凈光或砂磨,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錘印;涂層應均勻、平整、光滑,不應有堆漆、氣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現象;
B 鋼質防火門:外觀應平整、光潔、無明顯凹痕或機械損傷;涂層、鍍層應均勻、平整、光滑,不應有堆漆、麻點、氣泡、漏涂以及流淌等現象;焊接應牢固、焊點分布均勻,不允許有假焊、燒穿、漏焊、夾渣或疏松等現象,外表面焊接應打。
C 鋼木質防火門:外觀質量應滿足A、B項的相關要求。
D 其他材質防火門:外觀應平整、光潔,無明顯凹痕、裂痕等現象,帶有木質或鋼質部件的部分應分別滿足A、B項的相關要求。
檢驗
防火門檢驗應具有出廠合格證和符合市場準入制度規定的有效證明文件,其型號、規格及耐火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1 防火門產品必須由生產廠的質量檢驗部門按出廠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并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2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時的試制定型鑒定;
B 結構、材料、生產工藝、關鍵工序和加工方法等有影響其性能時;
C 正常生產,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D 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
G 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