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門都(官方網)消息 職業健康是維護全生命周期健康的關鍵一環,為了及時發現勞動者的職業禁忌和職業性健康損害,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該公司安排4名沒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分別至存在苯和甲苯等有毒氣體的膠合崗位、存在粉塵和噪聲的開料崗位、存在粉塵的填充崗位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七項的規定,縉云縣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隊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表示之前是自己對職業健康的認識不夠,今后會重視公司的職業健康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近日,縉云縣某門業有限公司因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被縉云縣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隊給予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縉云縣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隊一直在行動,同時呼吁各用人單位自覺負起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