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8日,合肥市消費者顏某向安徽省消保委投訴:其在2018年8月12日向合肥古木林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古木林公司)定購由杭州歐盼公司生產的11扇“歐盼”木門及門套、護墻板等產品,于2019年1月安裝結束,此后多次要求該公司提供生產廠家的出廠合格證及質保書未果。
4月14日,消費者發現所有木門及部分門套和護墻板大面積開裂,他及時通知銷售公司負責人,請生產廠家前來協商處理,但該公司遲遲沒有聯系,也無法解釋原因,故請求省消保委調解。由于該投訴涉及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分屬浙江和安徽兩省,省消保委接訴后,立即啟動長三角消保委聯盟消費維權機制,協調浙江省消保委給予支持。
5月30日,省消保委派出工作人員前往杭州廠家實地調查。杭州廠家答復公司擁有完備的銷售追溯體系,消費者購買產品不是該公司的產品。而就在消保委工作人員來之前,合肥公司還請求他們出具假的產品證明。省消保委隨后就該公司涉嫌欺詐問題進行了約談,要求該公司合法誠信經營,但該公司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經過多次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省消保委決定終止調解,支持消費者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合法權益。并向審理法院表達省消保委意見。
6 月21 日,安徽省消保委投訴部科長王燦在接受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采訪時稱,安徽省消保委約談合肥古木林公司時,該公司負責人矢口否認承諾賣給顏先生的是“歐盼”木門,其稱向顏先生承諾的只是原木木門。當天下午,記者在顏先生與合肥古木林簽訂的合同上看到,第九條顯示訂購的為古木林整裝、歐盼木門。隨后,記者打電話采訪了合肥古木林公司負責人洪女士,洪女士仍表示賣給顏先生木門時只說了是原木木門,并沒有說是“歐盼”木門。洪女士表示目前顏先生已經走法律程序起訴該公司。
2019年10月18日,合肥市廬陽區法院一審判決消費者勝訴,商家被判“退一賠三”,退還消費者貨款17萬元,再賠償5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