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第4.6.1條:防火門系統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由常開防火門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門的開啟、關閉及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

二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共分12章和7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消防聯動控制設計、火災探測器的選擇、系統設備的設置、住宅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系統供電、布線、典型場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
防火門監控系統的主要功能:
輸入輸出具有短路斷路保護和檢測功能。
利用網絡遠程在線監控
防火門監控器接收到消防控制信號后控制防火門的關閉
防火門監控器有多種狀態指示
防火門監控器通過蜂鳴器和指示燈可以快速診斷和標識故障狀態。
防火門監控器具有自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