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門都(官方網)消息 福清的魏女士向家具店訂購木門,實物運到家后卻發現“變”了顏色。近日,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介入調解此事,家具店賠償魏女士6000元。
魏女士稱,她看中福清宏路街道一木門店的一款橡木門,價格為28000元。她和商家約好,訂做的木門要與店內擺放的樣品門規格一致。上周,商家上門安裝木門,魏女士發現木門與樣品門的顏色有明顯差異,商家堅持只是微小色差,仍強行安裝。
事后,魏女士把其中一扇木門拆下運到商家店鋪,與樣品門比較,發現明顯是兩種不同的色系。魏女士要求商家退貨退款,商家不予處理。魏女士遂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此事。
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魏女士的木門與樣品門的紋路相同,色彩不同。訂購協議中的色號與她看中的色號不同,業務員并未提醒魏女士。
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木門“變色”是因為商家將消費者要求的顏色登記錯了,商家應承擔主要責任。經調解,商家向魏女士致歉,魏女士同意不退貨,商家賠償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