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門都網(官方)來自 廈門晚報消息 因防盜門擋了鄰居的門,家住集美的陳露(化名)被鄰居劉奇(化名)起訴至集美區法院。近日,經法官調解,陳露在限期內改變了防盜門朝向,雙方的鄰里紛爭平息。
陳露與劉奇兩家同住在集美一小區,且是隔壁鄰居。因房屋格局的原因,兩家的門緊挨著。之前,兩家的門都是內推式,進出互不影響。前不久,陳露對房子進行裝修,她覺得繼續使用內推門安全系數不夠,決定再裝一道防盜門。防盜門裝好后,鄰居劉奇的抗議也隨之而至:因為防盜門一打開,就會擋住他家的門。陳露解釋:“防盜門的開門方向是廠家預先設計好的,不是我故意要擋住你家的門,影響你家出行。”
協商不成,劉奇將陳露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陳露拆除防盜門。
經法官調解,陳露意識到自己在安裝防盜門時,沒有周全考慮對鄰居家的出行影響,損害了鄰居的利益,已經構成侵權。劉奇本著鄰里之間互諒互讓的精神,不再繼續主張陳露拆除防盜門,但限期讓陳露與防盜門的廠家協商改變開門方向。
一起相鄰權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行使自身權利時
要避免影響鄰居
《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這是一條倡導性的規定,對相鄰權利人之間處理鄰里關系提供了原則性的指導。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在行使自身權利時,要本著上述原則,自覺地避免給鄰居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甚至侵害,以免造成鄰里糾紛,甚至造成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