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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的問題,在法律上好象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 但是,要做代孕媽媽不是任何人都能做的,在代孕之前,也必須簽署一份合約,上面必定要著名孩子的所有權和撫養(yǎng)權,監(jiān)護人等一系列問題. 如果簽定了合約的話,當然是按和約來辦,只要不違法. 很多代孕媽媽并不會提供卵子,都有對方提供,代孕媽媽只是提供子宮供其孕育孩子,這樣的話,代孕媽媽是沒有權利要求孩子的撫養(yǎng)權的. 代孕可分為三種:一是精子、卵子均來自于夫妻雙方,僅借用代孕者的子宮;二是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經體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懷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經異質人工授精后通過胚胎移植由代理母親代孕生育生育權是人類維護人口生產不斷延續(xù)的一項自然權利,隨著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發(fā)展,生育權已由一種自然權利演進為法律上的一種權利。生育權已成為公民的一項民事權利,它是國家基于保障人口質量和控制人口數量,通過立法予以確認的。 參考網址:http://www.dsxrbb.net/ [詳細介紹] |